游汝杰、邹嘉彦:《社会语言学教程》之“语言禁忌”

发布时间:2025-09-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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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语言学教程》由游汝杰、邹嘉彦合著,是面向高校中文、社会学、新闻学等专业的教材,兼顾学术研究与公众普及需求。全书共十章,分狭义与广义社会语言学两个维度,系统梳理学科理论框架,涵盖语言变异、双重语言、言语交际、汉语与华人社会、语言接触等核心议题。教材以语言与社会互动为核心,结合定量调查与田野研究等方法,探讨城市化方言变迁、多语社区语码转换等现象,并收录英汉术语对照及推荐书目,提供延伸学习资源。本文选自本书第七章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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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禁忌

语言禁忌至迟在汉代已流行于民间,《说文》:“䑋,益州鄙言人盛,讳其肥,谓之䑋。从肉,襄声。”语言禁忌可以分成以下几大类。

1.称谓禁忌

普通话或书面语中的“神甫”或“师傅”两词,是因为忌“父”字造成的。“神父”shén fù后字变读轻声,成为“神甫”shén fu;“师父” shī fù后字变读轻声,成为“师傅”shī fu。

亲属称谓中的讳称是一种特殊的忌讳词。讳称相对于常称而言,因出于民间的忌讳心理,不用通常的称呼,而改用别的称呼,如浙江乐清有人称“父亲”为“阿叔”,称“母亲”为“阿婶”。浙南和福建许多地方都有类似的讳称,其背后的忌讳心理是,父母较年轻,怕叫重了,孩子不好养。有的是父母自认命不好,担心把厄运传给孩子。有的是担心父母和孩子命中相克,所以不能用常称,只好用讳称。讳称实际上被当作避邪的方法。

2.姓名禁忌

姓名禁忌的产生是由于人们误认为姓名与指甲、毛发、牙齿等一样是身体的一部分,灵魂附在姓名上,如果轻易暴露,容易被人利用于巫术,加害自身。据《礼记·内则》记载,古人命名颇郑重其事,婴儿出生第三个月月底择日命名,“妻抱子出自房,当楣立东面。”“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古人在朋辈之间或对尊辈长者是禁忌直呼其名的。故年长后另取“字”,以替代“名”。《礼记·冠义》载:“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古人二十岁始行成年礼。姓名禁忌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残余表现是:不能直呼长辈或兄长的名字,不能直呼师长的名字。

姓名禁忌登峰造极的表现是封建时代避帝王之讳,在这方面稍有不慎甚至会招来杀身之祸。如清代曾有一科举试题《维民所止》,被认为主考官寓意要杀“雍正”的头。避讳的方法种类繁多,陈垣《史讳举例》一书举出改字、改名、改干支、改地名等十七种。

3.不吉利谐音词禁忌

这类语言禁忌又可分成三小类:

第一,年节语言禁忌。如逢年过节忌“死”“杀”两字,“死鱼”“死鸭”改称“文鱼”“文鸭”,“杀猪”“杀鸡”改称“伏猪”“伏鸡”。

第二,日常生活用语禁忌。下面是浙江吴语中常见的忌讳词用例:嘉兴一带农村养蚕避“僵”字,忌“酱”和“僵”同音,称“酱油”为“颜色”;海宁忌“醋”与“错”同音,称“醋”为“人仙”;松阳忌“虎”,称“老虎”为“大猫”;平阳忌“瘦”,“人瘦了”改说“巧爻”;乐清忌“死”字,把“死了”说成“岁大爻,做佛去”。

第三,社会分层用语禁忌。因所属社会阶层或职业不同,语言禁忌也有差异,如妇女忌用男人常用的粗话。徐州话“揍”是打的意思,是个常用词,但妇女一般不说,因“揍”义同“操”。再如船家忌“沉”,“盛饭”改称“添饭”。语言禁忌也有累及行为禁忌的,如船家忌“翻”,故煎鱼或食鱼时也忌翻鱼。此类语言禁忌在旧时代更为盛行。例如明代陆容《菽园杂记》说:“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幡布为抹布;讳离散,以梨为圆果,伞为竖笠;讳狼藉,以榔槌为兴哥;讳恼躁,以谢灶为谢喜欢。”这些忌讳词目前在吴语区仍流行并且已经稳定的只有“筷”和“抹布”两个。这两个词已经完全彻底地替代了它们的前身“箸”和“幡布”。可见职业讳词有可能被全社会所采纳,而成为方言的常用词。

因为各地方言的语音结构和民间心理不同,各地禁忌的词语也不甚相同。例如北京口语忌用“蛋”字,在以下几个词里都避用“蛋”字,鸡子儿(鸡蛋)、炒木樨肉(炒鸡蛋)、松花(皮蛋)、木樨汤(鸡蛋汤)。“蛋”字只用作贬义:浑蛋、坏蛋、捣蛋、滚蛋、王八蛋。上海口语却不忌用“蛋”字,而忌用“卵”字。“猪肝”的“肝”字跟“干”字同音,因此广州话、阳江话改用“干”的反义词,称“猪肝”为“猪润”“猪湿”。猪舌的“舌”字跟“折本”的“折”字音同,所以不少地方改用“折”的反义词,如猪利钱(梅县)、猪利(广州)、招财(南昌)、猪口赚(温州)。吴语区北部“死”字口语的“洗”字同音,所以不用“洗”这个词,改用“净”或“汏”,但是在吴语区南部却没有这种忌讳,这是语音结构不同的原因。又如“丝”字和“输”字在温州和广州皆同音,但是广州话称“丝瓜”为“胜瓜”,忌“输”字;而温州话却没有这一禁忌。这是民间心理不同的原因。

与忌讳词相反的是吉利词。各地民间多有利用谐音而取吉利的风俗。如北方民间旧式风俗,由年长的女方亲属向洞房寝帐撒枣栗,并唱《撒帐歌》:“一把栗子,一把枣,小的跟着大的跑。”这是利用“枣”谐“早”,“栗子”谐“立子”而取“早立子”的吉意。

忌讳词和吉利词在各地并不完全相同,其中的原因除了跟各地心理、文化差异有关外,跟各地方言的语音和词汇系统不同也显然是有关的。在上海话里,忌“鹅”字与“我”字同音,所以将“鹅”改称“白乌龟”。在这两个字不同音的方言里,就不会有这个忌讳词。厦门话“枣”“早”不同音,所以在洞房撒帐时并不用“枣子”,而用花生,谐“生育”之意。在闽南话中称“萝卜”为“菜头”,所以闽南人年夜饭要吃“菜头”以与“彩头”相谐。

调查和研究忌讳词和吉利词,不仅需要熟悉当地方言的语音系统和词汇系统,而且需要了解当地的民间心理和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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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游汝杰,生于1941年,浙江温州人,1981年获复旦大学文学硕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汉语方言学和文化语言学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专著有《汉语方言学导论》《西洋传教士汉语方言学著作书目考述》等,并在《中国语文》《方言》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邹嘉彦,香港城市大学荣休讲座教授,香港科技大学专任教授,比利时皇家海外科学院院士。 长期从事语料库语言学与社会语言学研究。专著(包括合著)有 《汉语与华人社会》《语言接触论集》《社会语言学教程》等,参与研究与编辑之《中国语言地图集》。近年致力于以大数据和计算语言学推动跨语言多方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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