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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鹿鸣杯”诗歌大赛(延期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第二届“鹿鸣杯”诗歌大赛(延期征稿通知)

更多内容请关注学院鹿鸣诗社公众号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100年光辉历程,100年丰功伟绩,值得我们每一个国人由衷的书写歌颂。诗歌作为重要的文学体式,承载着文化传承、精神脉动、思想赓续的重要使命。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为了更好地培养全省广大大中专生的爱国主义热情,为了更好地熟稔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弘扬红色文化基因,讲述红色经典故事,为了使广大青年学子更好地领悟“学党史、务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搭建我省青年学子对话交流的文学平台,促进和繁荣我省大学校园的文学艺术。青海师范大学团委、文学院鹿鸣诗社共同举办以“铭记党恩、勤学奋进”为主题的诗歌大赛活动。

主办单位:

青海师范大学团委

文学院鹿鸣诗社

友情支持:

中诗网

华语作家网

《中国汉诗》杂志

征稿要求:

1. 本次活动面向全省大中专学生征稿,凡在省学生皆可投稿。

2. 征稿文体主要以诗歌为主,现代诗、散文诗、旧体诗/词皆可。来稿应注重情感的真实性,我们反对应景之作和假大空的作品。

现代诗:现代诗3—5首为宜,组诗和长诗尽量控制在150行以内

散文诗:1-3章为宜

旧体诗/词:3—6首为宜

3.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文责自负。凡未在县级以上正版纸质刊物发表过的作品均可参赛,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4. 参赛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和著作权,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展览、印刷和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

投稿要求及邮箱:

1.参赛者请加入大赛QQ群:230646938

参赛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师 鹿鸣诗社(大赛进程将在公众号进行更新)

2.本届诗歌奖仅接受电子投稿,作品必须用word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的邮箱。标题为宋体小三号,正文为宋体小四,并请在邮件主题处标明:所在校区+作者名+《文章标题》。例如:xx学校 张三 《冬天赞歌(外三首)》。

3.投稿一律使用实名(不接受笔名投稿),并在文末附上学校、学院、专业、年纪、QQ、电话以便取得联系。

4.每人限投一种组别,且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现代诗:2608475106@qq.com

散文诗:386532525@qq.com

旧体诗/词:naxiuyan@126.com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奖金+荣誉证书

一等奖:2名 奖金+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 奖金+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 奖金+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 精美笔记本+荣誉证书



大赛福利:

1.大赛结束后,将印刷第三期《鹿鸣诗刊》,并设专栏选登本届“鹿鸣杯”优秀作品,凡获奖入选作者皆可免费获赠鹿鸣诗刊一本。

2.特别优秀的作品将有机会推荐到中诗网以及《中国汉诗》等文学刊物发表。


评选事项及大赛流程:

本次大赛邀请青海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学院、历史学院的教师专门担任评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为了体现大赛的公平性,本次大赛一律采用糊名评选的方法进行评选。

征稿:2021年月8月15日—10月15日

初审及复审:10月16日—30日前后

终审:11月8日—10月20日前后

总结、颁奖:12月20日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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