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青师研字〔2021〕43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方式
统筹考虑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我院2021年复试工作主要采用“云考场”网络进行远程复试,考生需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内登录“云考场”进行面试。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
1. 为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能顺利进行复试,建议考生按照附件《云考场考生操作手册》(附件已经上传至网页,请自行下载查看)提前登陆系统进行测试。
2.为了方便联系各位考生,请各位要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抓紧时间加“2021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群”,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专业、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考生请加群“699766649”,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专业请加群“702989279”。后期有任何临时通知会第一时间在群里发布。
3.复试前考生需提前登录“云考场”进行注册、交费、提交面试材料。(附件中有详细的操作步骤)
4.考生需提前确认视频设备和网络环境可用。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优质网络,若使用手机设备,建议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并接通电源后再进行面试。
5.考试期间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6.复试前5分钟进行网络远程“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材料审核对比(报到后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备存)
二、复试分组情况
本次复试按专业分成以下五个小组:
复试一组:汉语言文学组(含中国古代文学专业、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文艺学专业)
复试二组:汉语言文字学组(汉语言文字学专业)
复试三组: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组(含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专业、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复试四组: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组
复试五组:藏族古典文献学专业
三、复试时间
(一)汉语言文字学组复试时间
4月1日下午2:00-6:30
(二)汉语言文学组复试时间
1.文艺学专业:4月2日早上8:30-10:30
2.现当代文学专业:4月2日早上10:30-12:30、
下午1:30-2:30
3.古代文学专业:4月2日下午2:30-5:30
(三)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组(含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复试时间
4月2日早上8:30-下午6:00
4月3日早上8:30-下午6:00
(四)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组
4月3日早上8:30-下午6:00
(五)藏族古典文献学复试组
4月1日早上10:30-下午4:30
四、复试主要内容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坚持对考生全面衡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诚信、团队协作精神、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包括听力、口语测试)、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着重加强实践能力测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1.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对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口试。口试试题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口试题库,现场由考生抽取,满分为1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均统一。考核内容含: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
(7)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合格标准和总评成绩核算
(六)复试合格标准和总评成绩
1.计算标准
★复试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评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专业口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2.5。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口试、综合素质面试三个单项的不加权成绩(即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总评成绩在300分以上(含30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2.复试总评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但要计入复试记录表,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实践能力(实验技能)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只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六、录取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单独录取;
(二)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复试结束后,报送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实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录取,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推荐的拟录取名单,将推荐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表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全国研究生录检办公会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发出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成绩低于规定的合格分数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的、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对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文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