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1.中国语言文学专业: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9:30-10:30
复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研究生院329会议室
2.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
复试时间:3月30日 8:30-12:00 13:00-18:00
复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田家炳楼三楼会议室
注:为方便临时通知相关信息,请各位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加QQ群1025013429
二、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专业 |
招生计划 (含已接收推免生1名) |
备注 |
中国语言文学 |
13 |
|
教育学 |
2 |
|
学科教学语文(全日制) |
29 |
|
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 |
23 |
|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
(1)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
(2)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在职证明和户籍证明。
5.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报考条件规定和复试要求确定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语文)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思想品德等综合能力面试。
1.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复试。复试试题原则上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小组成员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题库,现场由考生抽取,专业口试试题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满分为100分。因为学科特点需要进行笔试,由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具体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学科主干课程,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综合考核;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与科学素养;
(8)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其它能力。
4.复试分数计算标准
★复试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评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
★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总评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标准化成绩×0.6+复试总评成绩×0.4。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要计入复试记录表,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实践能力(实验技能)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只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五、录取
(一)我院实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录取,各批次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取高分录取;
(三)复试结束后,由学院报送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表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经批准后,由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咨询、监督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8097079395 (上午:8:30-12:00,下14:00-17:00)
邮箱:mahuiting99.mn@qq.com
七、未尽事宜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文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