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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院动态|民族团结,和谐共生

发布时间:2024-04-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推进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学校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成果,扎实推进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青海师范大学文学院采取了一些列措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五个主体责任”工作机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深化全国民族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也是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是祖国统一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要维护民族团结。

“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大美青海,美在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文化交融。在青海72万平方公里土地上,不论是城市乡镇,还是农村牧区,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携手共建幸福美丽家园,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昂扬姿态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成为青海大地最为和谐生动、催人奋进的画面。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青海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和睦共存,形成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民族团结在青海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是深入骨髓的精神基因,是各族人民倍加珍惜的生命线。

青海师范大学文学院也为民族团结事业做出了一系列贡献——我们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中,促进民族团结意识入脑入心;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内容,要求学生上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强化民族团结意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密嵌入学生社团及各类团学活动中,优化各类社团管理,打破学院、班级界限,打造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一定感召力、影响力的社团文化精品。除此之外,我们还设置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栏,充分发挥新媒体中心等媒介载体作用,突出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依托学校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力争产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通过学习和教育活动,统一了师生的思想认识。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璀璨瑰宝,是实现中国梦的坚实基石。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着诸多共同的挑战和问题,如环境恶化、贫困、恐怖主义等。维护民族团结,认真落实民族政策,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坚决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依法严厉打击和制裁分裂祖国的活动。只有各民族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才能够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共筑中国梦!

图文:  创意部—曾沄姝

排版:设计部—龙万语

审核:杨   明   乔海芳

王振蓓   王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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