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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源书院第168次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24年3月10日上午9点,有源书院第168次会讲活动在西宁市万方城举行。此次会讲的主讲人是李春玲教授,会讲主题为:汉字与文化。

主讲人介绍

李春玲,青海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语言学会会员,青海省省级骨干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史,文字学。

我们之所以能从汉字中去探究中华传统文化原因有二。第一,世界最古老的三种文字中(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古埃及的圣书字、中国的甲骨文),唯有我们中国的文字直到今天仍在被使用。虽然字符随着时间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但我们依旧可以通过文献研究以及考古发掘追溯其本来的意义。第二,相较于西方的表音文字,汉字则是表意文字。所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汉字创造伊始便遵循着“取象造字”的原则,据意取象,据象绘形。因此,汉字便有“形义相一”的特点,即因形示义,义寓形中。正是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汉字成了汉文化的活化石,承载着汉民族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换言之,汉字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汉文化的载体。国学大师陈寅恪曾说:“依照今日训诂学之标准,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何九盈先生也道:“文字是文化的产物,又服务于文化,促进文化的发展,它自身又是文化的一部分。”正因汉字蕴藏着如此丰富的文化内涵,“汉字文化学”这门学科也在上世纪得以确立。

汉字文化学是一门以汉字为核心的多边缘交叉学科。它有着两方面的任务,一是阐明汉字作为一个符号系统、信息系统,它自身所具有的文化意义;二是从汉字入手研究中国文化,探讨汉字与中国文化的关系。随后李老师结合实例,为我们系统讲解了汉字文化学本体论研究的三个研究方向。

一、单字研究

汉字的单字研究一般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汉字的结构,二是字形的演变。

第一方面,就汉字的结构而言,有些汉字的结构显示了先民的生活和意识。“为”的甲骨文形体是用手牵象,反映了先民把象作为役畜来驱使的情况。现在我们可能只有在云南那边才能看见大象了。《说文解字》曰:“象,長鼻牙,南越大獸,三秊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凡象之屬皆从象。”《山海经·山经·南山经》载:东五百里,曰祷过之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犀兕,多象。《孟子·滕文公下·第九节》言:周公相武王,…… ,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韩非子·喻老》载:“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韩非子·十过》载:“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这些文献表明,在先秦时期,大象曾广泛的分布在我们祖先所生活的区域。李老师又为我们介绍了一个成语:象耕鸟耘。这一成语出自《文选·左思〈吴都赋〉》:“象耕鸟耘,此之自与。” 李善注引《越绝书》:“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这表明早期吴越之地的耕作方式,耕者以象行为法,耘者如鸟之啄食。但是象如何耕,鸟如何耘呢?唐代陆龟蒙有着详细的靠辨:“然象耕鸟耘之说,吾得于农家,请试辨之。吾观耕者行端而徐,起坺(坺:音跋。耕地时第一锹翻起的土块)欲深,兽之形魁者无出于象,行必端,履必深,法其端深,故曰象耕。耘者去莠,举手务疾而畏晚。鸟之啄食,务疾而畏夺,法其疾畏,故曰鸟耘。”

再如“舂”“取”“葬”“好”几字的文化内涵。所谓“舂”,《说文解字》解曰:“舂,擣粟也。从廾持杵臨臼上。午,杵省也。古者雝父初作舂。”段注:“太平御覧、世本:雍父作舂杵臼。宋衷曰:雍父,黄帝臣也。”可见“舂”在我国有着悠久的使用历史。故而,《庄子·逍遥游》云:“适百里者,宿舂粮。”《周礼·地官》载:“舂人掌共米物。”

“取”字的甲骨文是以手取耳,古代田猎获兽或战争杀敌,一般取下左耳作为计功的凭证。《说文解字》曰:“取,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礼》:‘获者取左耳。’《司马法》曰:‘载献聝。’聝者,耳也。”关于“葬”字,小篆像把死者放置草丛中。《说文解字》解曰:“葬,藏也。从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荐之。《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段注:“一、其中所以荐之。荐各本作薦。今正。荐、艸席也。有藉義。故凡藉于下者用此字。”由此,我们可以看见在远古时期,人们的丧礼仪式其实非常简单。《周易·系辞下》便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说文解字》:再如“好”字,《说文解字》解曰:“好,美也。从女子。徐锴曰:‘子者,男子之美称。会意。’”段注:“好本谓女子。引伸为凡美之称。凡物之好恶、引伸为人情之好恶。本无二音。而俗强別其音。”但是,学界现在有些学者认为“好”最初的内涵应该不是指女子貌美,而是指一个女子能够生儿育女。古代医疗条件很差,野生横行,战争频发,因此人口众多变成了部落、国家繁盛的标志,因而最好的女子便在于其是否能够生儿育女,绵延子嗣。《国语·越语上·勾践灭吴》便记载了一条越王勾践颁布的政令:“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可见古时人们对人口的重视。

第二方面,就汉字的自行而言,有些字形的演变反映了相关事物的发展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事物也会跟着发展。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社会的发展变化,汉字也会保留着一定的痕迹。如:椀—埦—㼝—碗,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各个时期制作碗的材质是不一样的,再如:砲—炮,这表明冷兵器时代,砲还用的是石头,有点像投石机,而随着火药的使用,炮变成了火字旁。

除此以外,新字的产生和旧字的消亡也能反映出某些文化因素的变动。新字的出现和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科学各方面的发展是分不开的。例如,伴随着化学的发展,氢氦锂铍硼这些新字得以产生,而有些字则因为时代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逐渐被放弃使用了。例如“刖”字,在甲骨文中像一手持锯,锯断一足之形,古代的刖刑就是锯足。再如“笏”字,《礼记·玉藻》:“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造受命于君前,则书于笏。”《释名》:“笏,忽也。君有教命,有所启白,则书其上,备忽忘也。”到了清朝建朝了之后,笏就废弃不再使用了。

二、字系字群研究

字系字群研究,一般以部首为线索,对同一部首的字进行穷尽式的搜集,然后加以分析、归纳,阐释其中的文化内涵。例如,糸系字群:红、绿、绛、缁、绯、紫、素。《说文解字》:“糸,细丝也。象束丝之形。”《诗·邶风·绿衣》中写到:“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这里的“绿”便与“糸”有关,《说文解字》:“绿,帛青黄色也,从糸彔聲。”毛传:“绿,间色;黄,正色。”《礼记·玉藻》:“衣正色,裳间色。”孔颖达疏:“皇氏云:‘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也,绿、红、碧、紫、駵黄是也。’”古人尚纯恶杂,所谓正色指纯正的颜色。象征纯正、正统、高贵。而间色指杂色、邪色。象征不正、非正统、卑贱。所以在历代的文献中时常看到对“绿”的贬低:唐代封演《封氏见闻记》卷九:“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民)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吴人著此服出入州乡以为大耻。”《元典章·礼部二·服色》:“今拟娼妓各分等第,穿着紫皂衫子,戴着冠儿。娼妓之家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巾。”明谢在杭《五杂俎》:“(娼妓)隶于官者为乐户,又为水户,国初之制,绿其巾以示辱。”郎瑛《七修类稿》卷二十八:“吴人称人妻有淫者为绿头巾。”再如,《论语·乡党》曰:“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这里的绀、緅、红、紫也都与“糸”有关。《说文解字》分别解曰:“绀,帛深靑揚赤色,从糸甘聲。”“緅,帛靑赤色也,从糸取聲。”“红,帛赤白色,从糸工聲。”“紫,帛靑赤色。从糸此聲。”

三、专题研究

所谓专题研究,就是以一个具体的问题为基点,围绕着这个问题在古代文献中搜集相关的字,以探究相关的文化内容。以饮食文化为例,例如古代的酒就有很多种,《周礼·天官冢宰·酒正/掌次》中记载:“浆人掌共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入于酒府。”《说文解字》:“醴,酒一宿孰也。从酉豊声。”段注:醴甘、故曰如今恬酒。恬即甛也。许云一宿孰、则此酒易成与。”《说文解字》:“涼,薄也。从水京声。”段注:“涼厕于此者,谓六饮之凉与浆为类也。郑司农云:‘涼,以水和酒也。……以水和酒,故为薄酒。……引伸之为凡薄之称,……薄则生寒,又引伸为寒,如北风其涼是也。至字林乃云涼,微寒也。……广韵,玉篇皆云:凉俗涼字。”《说文解字》:“医,治病工也。……得酒而使,从酉。……酒所以治病也。《周礼》有医酒。古者巫彭初作医。(巫彭,古代中国神话传说中的神医名。) ”段注:“医非酒也,而谓之酒者,医亦酒类也。言此者,此亦医字从酉之一说。医本酒名也。”《康熙字典》:“医,又《集韵》或作醷。”“醷,《广韵》浊浆也。”《礼记·内则》郑玄注:“醷,梅浆也。”《说文解字》:“酏,黍酒也。从酉也声。一曰甜也。贾侍中(贾逵)说:酏为粥清。”《康熙字典》:“酏,《玉篇》米酒也,甜也,淸酒也。…… 《礼记·内则》黍酏。注以黍为粥也。……贾逵曰:‘酏为粥淸。’淸者,粥而去米也。”上述这些文献可以看到我国古代酿酒技艺十分发达,酿酒文化由来已久。

再如,我国古人的菜肴也是十分的丰富。《周礼·天官冢宰·宫正/外饔》记载:“凡王之馈,食用六谷(稻、黍、稷、梁、麦、苽);膳用六牲(马﹑牛﹑羊﹑豕﹑犬﹑鸡;王引之:牛、羊、豕、犬、雁、鱼。);饮用六清(水、浆、醴、涼、医、酏);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礼记·月令》:“乃命有司,趣民收敛,务畜菜多积聚。” (《说文解字》:“菜,艸之可食者,从艸采声。”)《论语·微子》:“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乐府诗集·西门行》:“饮醇酒,炙肥牛。”《礼记·学记》:“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说文解字》:“肴,啖也。从肉爻声。……徐锴曰:‘谓已修庖之可食也。’”段注:“凡非榖而食曰肴。见郑笺。皆可啖者也。按许当云啖肉也。谓熟馈可啖之肉。”《周礼·天官·庖人》:“共祭祀之好羞。”《左传·隐公元年》:“(颖考叔)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说文解字》:“羹,五味盉羹也。”段注:“凡鱼肉必用菜,菜谓之芼。……芼及酰醢盐梅,是之谓五味之和也。”)

三小时的精神盛宴,收获良多,也再次感谢李春玲教授精彩的授课。本次会讲,李老师通过细致的梳理,风趣的讲解,让各位书友深刻地认识到,汉字既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载体,又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饶宗颐先生所说说:“汉字已是中国文化的肌理骨干,可以说是整个汉文化构成的因子,我人必需对汉文字有充分的理解然后方可探骊得珠地掌握到对汉文化深层结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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